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并进行分工安排,切实把二季度经济稳住,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6个方面33项。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相应出台一系列稳经济措施,我们梳理了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福建、河北七个省市助力企业纾困的地方政策与实施细则,内容包括财政助企纾困、稳投资促消费、稳产业链供应链、加大出口扶持力度等。相信随着各地政策协调性不断增强,稳市场主体、激发创新活力的效应将日益凸显,纺织服装企业也将得到健康有序发展。
上海
《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
1.财政助企纾困
在助企纾困方面,针对企业实际困难,从阶段性缓缴“五险一金”和税款、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多渠道为企业减费让利、加大退税减税力度、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等方面,综合实施“缓免减退补”政策,多管齐下为企减负。
围绕资金、土地、人才、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批支撑保障性的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研究储备一批新的政策措施。对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房租、贷款利息、担保费、稳岗就业等补贴。支持中小微企业无缝续贷,深入实施“浦江之光”行动、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2.稳投资促消费
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方面,以大宗消费为抓手,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对置换纯电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贴,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和电商平台发放消费优惠券,支持文创、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全力推动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和新项目开工建设,支持扩大企业债券申报和发行规模,将新型基础设施等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REITs作用,充分引导和激发社会投资。
3.稳产业链供应链
在复工复产复市方面,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度,扩大企业防疫和消杀补贴范围、建立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互保机制、畅通国内国际物流运输通道等政策措施,支持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复市,稳步提高企业达产率。
4.加大出口扶持力度
加大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支持力度,鼓励港航企业减免货物堆存费和滞箱费,助力外贸企业履约订单。
浙江
《浙江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1.财政助企纾困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实现应退尽退。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同时,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项目。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聚焦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对小微企业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作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2.金融支持
实施还本付息政策应延尽延。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继续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同时,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深化对稳外贸稳外资的金融支持。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3.扩投资促消费
加快推进一批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1800公里、养护工程6000公里。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022年新建城镇燃气管网1200公里、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不少于600个。同时,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统筹有序发放汽车、家电、家具家装、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各类消费券。稳定增加大宗消费政策支持,强化新型消费政策支持,持续研究优化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4.稳外贸稳外资
多渠道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障商务交流活动等人员出入境需求,加快探索开通定期包机航班。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出台便利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换货政策。促进进口贸易创新发展,培育新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充分释放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红利,大力推广原产地证书线上申请、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政策。加快推进外资大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5.稳产业链供应链
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同时,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重点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港口作业效率;降低海运相关环节收费,稳定港口集疏运车辆运价;提升贸易通关效率。
江苏
《江苏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
1.财政助企纾困
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品内销和外销兼具的制造业企业、出口型中小微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业内外贸企业、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扩大“苏贸贷”惠企数量和放贷规模。鼓励金融机构整合内外贸金融服务的制度、标准、平台,依托中征应收账款登记平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等,发展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优化对内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国内贸易险对扩大内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积极作用,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支持。
2.多举措促消费
挖掘扩大内需潜力。突出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夜间经济、首店经济、商文旅体融合等元素,打造“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推动南京、苏州、徐州、无锡在有条件的城区开展先行创建试点,增加国际优质消费品供给。推进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发挥步行街联盟作用,提高品牌集聚度、消费便利度、市场繁荣度。支持外贸企业自建线上内销平台,利用网络销售、直播带货、微商、社群拼团等促进线上销售。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在商圈、综合体、步行街、社区等开设内销产品直营店和门店。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与拥有自主品牌的外贸企业建立长期直采供货关系,支持设立专柜、专区,集中销售外贸产品。
3.稳产业链供应链
构建内外联通的现代物流网络。加快发展国际寄递物流服务,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开展跨境寄递国际运输网络布局,支持邮政航空增开南京至日本东京、大阪等国际货运航线。大力发展海运快船、国际铁路定制班列、集并运输等模式,推进海铁联运和江海联运发展。拓展中欧班列通道,优化线路布局,推动自贸区专列、跨境电商专列、邮政快递班列等特色班列开行,促进运贸融合发展。在国际物流重要节点设置海外仓,为企业提供通关、仓储配送、营销展示、退换货和售后维修等服务。优化城市物流配送网络,推进南京等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提升城市货运配送效率。加快补齐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4.加大出口扶持力度
增强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引导支持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营销、渠道网络等能力,打造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示范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优化国际营销体系。发挥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发展国际供应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工作站,支持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建设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打造“苏地优品”等一批区域品牌和产业集群品牌。
广东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1.财政助企纾困
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可以分别自今年5月、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货币金融政策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规范深化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积极发挥省“中小融”等供应链平台作用,加强与产业链“核心”企业数据合作,基于真实业务数据为上下游中小企业信用赋能,便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有效缩短应收账款账期,防止高息套利。
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到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鼓励广发证券等在港设有子公司的省内优质券商加大对企业赴港上市的服务力度,强化港股IPO企业的专业指导和深度培育。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支持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板”“乡村振兴板”,建设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与拟上市企业综合培育平台。
3.稳投资促消费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紧密跟踪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针对性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做深做实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衔接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涉粤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对入库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优先配置要素指标,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支持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推动省内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动8500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二季度新增1500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对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等服务费予以补贴。鼓励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对参与线上促销活动的费用予以补贴。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活跃消费市场。省对各地促消费行动实行奖补政策。省设立3000万元“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在全省范围内根据发票金额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活动期限至年底。
4.稳产业链供应链
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施。积极落实省部联动和区域互认,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
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对工业企业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应申尽申”“应发尽发”,保证重点物资物流通畅。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加快推进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项目、中海壳牌三期等重大外资项目,持续开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链长制”招商,机制化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交流会等重大招商活动。谋划引进一批重大外资项目,争取纳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专班,持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续跟踪做好服务。
5.加大出口扶持力度
鼓励港口企业减免特定时期内的货物堆存费,鼓励航运公司减免特定时期内的滞箱费,倡导港航相关企业减免外贸进出口相关物流操作费用。
山东
《山东省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
1.财政助企纾困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的中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完成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
设立50亿元再贴现“专精特新”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理贴现。
2.多举措促消费
支持各市发放消费券,用于零售、餐饮、旅游等消费,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根据各市2022年6月至12月消费券发放及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鼓励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网上支付满减、折扣等优惠。
大力促进信息消费,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推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解决方案入驻,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2022-2024年,每年遴选不少于5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
3.稳产业链供应链
设立20亿元再贴现交通物流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企业签发或收受的票据办理贴现。
4.加大出口扶持力度
支持机电产品、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开拓新市场,鼓励企业采取“前展后仓”方式,在东盟、中东、非洲、俄罗斯、荷兰等公共海外仓设立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对展示场地租金给予不低于70%的资金补贴;鼓励企业面向东盟、中东、俄罗斯等市场,布局建设农产品团购平台或独立站,对企业平台建设和运营费用最高给予50%的资金补贴。
培育认定省级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对通过试点单位培训、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培训费用最高给予70%的资金补贴。
福建
《福建省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1.财政助企纾困
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大行业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时间由10月提前至6月。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省级各部门要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并加快本级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特别是加快省委、省政府既定重大事项、重点项目,以及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等支出的资金拨付进度。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对上述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发生代偿时,省级分担比例由40%提高到60%。
2.加大投资技改扶持力度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加快推进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和我省“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优先支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存量项目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产盘活。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依法依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加大技改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落实技术改造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已获得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改专项等支持项目,可同时享受省级技改政策扶持。
3.稳产业链供应链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机制,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管理,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产业链上下游衔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保障企业稳定生产。
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搭建以国家枢纽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和多式联运体系,借助枢纽间合作机制,争取更多区域分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布局我省,完善全省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4.加大出口扶持力度
加强对重点外贸企业跟踪服务。各地要将属地重点外贸企业纳入地市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管理服务,推动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
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外贸力度。鼓励出口信用保险福建分公司推进“单一窗口+出口信保”统保业务,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推动省级重大活动集中签约外资项目加快转段、加快开工,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河北
《河北省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
1.财政助企纾困
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培训辅导,分类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对全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增幅排前10名的县(市、区),按加计扣除新增减税额市县负担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的倾斜力度。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
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2.促消费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组织开展“幸福河北欢乐购”“购车节”“夜经济消费季”“中华美食荟”“中国农民丰收节”等线下促销活动,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村播计划等线上促销活动。面向全省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200万张以上。发行体育消费券,拉动全省体育消费。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省级行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对于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3.稳产业链供应链
促进企业更快复工达产。落实属地责任,发生疫情实行封控措施前,提前通知并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安置、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储备,进行闭环生产,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不停工不停产。建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部省联动、区域互认和部门协同机制,保障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将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及其他行业支柱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纳入环保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
4.稳外贸稳外资
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分别对进出口总量、增量和增幅排名前3位的设区市给予奖励,调动地方稳外贸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稳定和扩大进出口规模。支持企业线上线下拓展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深圳高交会等重点国内展会。